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开支。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均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覆盖比例、奖励标准见表1。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覆盖比例 |
奖励标准 (万元学年) |
备注 |
硕士 | 一等 | 40% | 0.8 | 新生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科研潜力等因素综合评定。其它年级根据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综合评定。 |
二等 | 40% | 0.4 | ||
博士 | 一等 | 40% | 1.2 | 新生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科研潜力等因素综合评定。其他年级根据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综合评定。 |
二等 | 60% | 1.0 |
四、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中某一方面表现优异或为学校、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总体覆盖面不低于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0%,设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高水平科技成果奖、高水平论文论著奖、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特殊贡献奖等奖项。
五、研究生"三助"津贴
为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津贴标准见表2。
表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类别 |
津贴额度 |
备注 |
助研 | 参考标准:工科:300元/月理、医、管理学科:200元/月文科:100元/月 | 导师根据研究生助研情况,按月发放,从科研项目经费开支。 |
助教 | 每个助教每学期一般不超过64个学时参考标准20元/学时 | 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培养单位考核并发放经费,覆盖比例不低于10%。 |
助管 | 参考标准400元/月 | 研究生院负责管理,用人单位考核并发放经费,覆盖比例不低于10%。 |
六、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七、研究生特困补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特困补助,用于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对于研究生一般困难补助给予200-500元,个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视情节给予困难补助1000-2000元。
八、研究生助学贷款
我校积极为研究生提供生源地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并及时获得贷款。
九、医疗保险
我校为每一位研究生办理医疗保险。研究生医保纳入宜昌市城镇居民医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