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
China-EU Institute for Clean And Renewable Energy
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授工学学位)
一、培养目标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应具备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中的一个方向上有较深入研究,了解该领域国内外的科学和技术现状以及发展方向,了解中国和欧洲的能源政策和法规;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相关专门技术问题的能力,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科研道德、勇于创新、学风严谨,熟练掌握英语,能流利使用英语交流和写作。可以胜任和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高级工程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具有较强的研究、决策、规划和实施能力。
二、专业方向
1. 太阳能 2. 风 能 3. 生物质能 4. 地热能 5. 能源效率
三、学制和学期计划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欧方硕士学制为2年,中方硕士学制为3年。
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第二学年以实习和学位论文课题研究为主,包括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实习和研究。 各学期的主要任务安排如下表:
学 期 |
主要任务 |
第一学期 | 强化外语训练、修通识课程、修基础理论课程、确定导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
第二学期 | 修专业基础课程、文献查阅、实习准备、中期报告准备、论文选题准备、确定研究主题。 第二学期结束后,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内外相关大学进行学习。 |
第三学期 | 修专业课程、开始实质性研究、中期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实习和研究。 第三学期结束后,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内外相关大学、企业进行实习。 |
第四学期 | 继续实习和研究、用英文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 。 学位论文要满足法国巴黎高科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
第五-六学期 | 继续实习和研究、用中文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要满足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
四、培养计划
第 一学年:校级通识课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
第二学年开始:专业课。研究、实习与学位论文。
双硕士学位的培养计划见下表。
时间 |
第一学年 | 第二学年 | 第三学年 | ||
第一学期 | 第二学期 | 第三学期 | 第四学期 | 第五-六学期 | |
培养计划 | 通识课程基础理论课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分5专业方向 | 按欧方要求实习撰写欧方学位论文 | 撰写中方学位论文 |
按中方培养要求参加实验室研究工作 | |||||
学分 | 中欧学分互认 | [color=#f5f5f5].[/color] | |||
欧洲学分30 | 欧洲学分30 | 欧洲学分30 | 欧洲学分30 | ||
中方学分≥24 | 中方学分≥24 | ||||
学位 | 120欧洲标准学分获得欧方学位 | ≥36中方学分获得中方学位 |
依据中欧能源学院(ICARE)双硕士项目规定,获得双硕士学位其所修学分除了满足华中科技大学在能源动力类学科下设立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的学分要求,即总学分≥36学分之外,还要满足 法国巴黎高科设立的 理工科能源专业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工学硕士的学分要求,即总学分≥120ECTS 。
对于欠缺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要求补修相关专业方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NEXT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双硕士学位培养的课程安排见下表。
六、具体培养要求
(一) 采用中欧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入学后第一学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每个 硕士研究生 的指导教师包括中方、欧方导师各一名。 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每个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 选择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等5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进行专门培养,学生必须修完这5个方向的基础课程并要求选修一门跨学科修课。导师 指导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研究计划(含 实习计划 )。研究计划的制定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NEXT
(二)研究环节的要求
从第一学期开始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始中期报告的准备、实习准备、 文献查阅、论文选题、 公开进行学术报告等科研和 学位论文研究 工作。导师和研究生也可以在更早时候建立联系,讨论个人培养计划、实习、论文选题等相关事宜。
1. 文献查阅与选题
硕士研究生从第一学期起开始进入研究学习阶段,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报告,接触论文课题。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可行性等进行论证。第三学期初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通过硕士论文资格审查后,才可进入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工作阶段。
2. 中期报告评估
中期报告评估在第三学期进行,可以采取书面或/和口头的方式。由学院组织评估小组,依据学习成绩、文献综述、文献阅读、论文选题报告等对硕士研究生的学风、科研能力和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评估,给出综合评估成绩。评估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合格者不再参加复评,初评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评机会。对初评不合格者,评估小组应提出改进建议。初评不合格者应根据改进建议在3个月内进行改进,改进后再申请复评。复评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在本学院的学习。复评不合格者可领本学院的结业证离校或申请转到华中科技大学其它相关院系学习。
3. 实习和研究
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从第一学期起开始进入研究学习阶段, 第三学期开始进入实质性研究或实习阶段。可以到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进行实习和研究,以提高实际技能。实习是以某一个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项目为对象,让学生在立项、规划和实施各环节过程中获得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经验,提升其综合素质。 学生完成欧方学位要求的研究实习应满6个月,完成中方学位的研究不少于一年,中方要求的一年研究可涵盖欧方要求的6个月研究实习。 实习和研究结束后,学生必须写与实习和研究项目相关的学位论文。每年选派部分优秀研究生到欧方合作大学的相关实习基地进行为期6-12个月的国外实习。
实习和研究期间,研究生还应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实习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并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中方导师应协助解决学生在实习和研究中遇到的问题。欧方导师来华期间应与其研究生见面,并进行当面指导。当具备远程视频的条件时,研究生应与欧方导师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接受导师指导。研究内容应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研究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关键技术问题,最好能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4. 实习模式
欧洲实习模式:部分受资助的优秀研究生到欧洲相关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公司、设计研究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单位实习,具体事宜按照中欧能源学院(ICARE)欧方合作大学各自的实习模式进行。
公司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单位实习。
研究机构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设计、研究机构单位实习。
高校实验室实习模式:学生到中国境内的中方合作大学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相关的实验室实习。
5. 学术活动
在实习和课题研究过程中,硕士研究生应经常主动与导师商讨遇到的问题,定期向导师汇报实习、课题研究进度和已取得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硕士研究生应积极 参加实习/课题小组的学术讨论会、学院的学术交流会和 校内外公开的学术会议,做报告。硕士研究生在完成 课题研究 的同时,应及时总结 已取得的成果,鼓励将已取得的成果凝练成 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外公开学术刊物上。
6. 学位论文
学生需要完成英文的学位论文和中文的学位论文,英文学位论文内容上可以是中文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学位论文选题要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意义。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中欧双方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中方导师连续出差或出国6个月以上需办交接手续,委托其他中方导师对其中欧能源学院(ICARE)学生进行指导。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或新见解,中英文必须分别达到中欧双方硕士学位的要求。 中文学位论文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或中欧能源学院(ICARE)规定要求撰写;英文学位论文按 法国巴黎高考论文撰写规定或 中欧能源学院(ICARE)规定要求撰写。
7. 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完成后,英文学位论文按 法国巴黎高科相关要求组织答辩。 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国巴黎高科设立的 理工科能源专业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工学硕士。中文学位论文按《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组织答辩。答辩通过者,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在能源动力类学科下设立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