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现将2021年5月17日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启动2021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学习方向选择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纳入高端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试点班选拔条件;
2.报名时间延长至2021年5月23日16:00。
由此给学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67258590。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