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学院于2021年5月8日组织了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港澳台最终录取成绩将参照“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录取公式,初、复试综合成绩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初复试总评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排序作为录取与否的依据。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院审批,现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有异议考生可在2021年5月24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口腔医学院 电话:027-87686105 Email:chensw@whu.edu.cn
附件:口腔医学院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录成绩及录取名单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