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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阅读数:3w 来源: 新疆大学

  新疆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为更好地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优势,推动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满足社会各类人才需求,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结合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特制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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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最终招生数额以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除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新疆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5.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三个专业的考生须有工学学士学位或理学学士学位。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加试,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2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

  (1)填写《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以“考生姓名+《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方式命名,并发送至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2)。注意事项: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为佳,图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间,JPG格式;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在9月份之前保持畅通。

  (2)上交如下纸质版材料:

  ①《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大学各科成绩单复印件;

  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没有无需邮寄)。按所列先后顺序于学校通知报名时间内(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指定地址(见附件2),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第二学士学位”。所有寄送材料一律不退还。

  3.资格审核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严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生登录新疆大学网站主页查询报名审核结果,学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选拔(笔试拟采取线上模式举行)

  2.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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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4.参考书目

  (1)《高等数学》(第七版)(上下册),同济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

  (2)《大学语文》(第五版),徐中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

  (3)《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智慧版·2》郑树棠等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7年5月。

  五、成绩公示

  学校将在新疆大学网站主页公示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查看。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示后5日内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有关程序申请核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六、录取复核

  1.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等要求,分专业划定总分和单科最低控制线。在总分和单科成绩均达线的合格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 120%比例和“分数优先”的原则参加面试,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照英语,数学或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如需调剂,不设专业级差。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2.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将公布在新疆大学主页网站,入学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3.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 学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该生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培养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新疆大学学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学费收取标准:法学、新闻学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类其他专业为31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人间为800元/生·学年,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5.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八、证书发放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九、监督机制

  招生期间,学校将会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1-8581939),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十、附则

  学校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招生联系电话见附件2报名工作联系表。

附件1: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新疆大学2020年第二学位招生工作联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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