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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阅读数:1.8w 来源: 沈阳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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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考生须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同时兼报其他专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我院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获得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四)报考专业可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18日至7月24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二)报名材料与上传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345689366@qq.com,邮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手机号。

  1.本人签字确认的《沈阳音乐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历验证报告单(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的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扫描并确保图像清晰。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我院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五、缴费

  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25日15:00前通过我院财务缴费程序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后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未按时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6日开始。

  (二)考试要求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考试要求详见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0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具体日程安排我院将在本科招生网发布。

  七、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八、学制和毕业证发放

  1.学制:两年(全日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

  九、其他事项

  1.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我院将于7月底公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可在我院本科招生网查看合格名单。

  十、联系方式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05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edu.cn/info.aspx?DWid=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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