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辽教办[2020]55号)(附件1)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中药学、日语、旅游管理等7个专业。
二、申报程序
1.相关专业负责人于6月3日前填写《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于6月8日前填写《第二学士学位申报专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专业带头人(第二学士学位)情况表》(附件4),《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5),《核心课程信息表》(附件6),《教学设备(第二学士学位)表》(附件7),制订PDF版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授予学位、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等内容)及其他支撑材料。
2.请各专业负责人于8日前将附件3~7、PDF版培养方案及其他支撑材料以专业名称为总文件夹名,子文件名为表名或文件名以压缩包发送至dldxjyk@163.com。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2232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2.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申报表
3.第二学士学位申报专业基本情况表
4.专业带头人(第二学士学位)情况表
5.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6.核心课程信息表
7.教学设备(第二学士学位)表
附件【处发8号第二学士学位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