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源于1957年创建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已培养博士、硕士上千人,是高层次、复合型药学人才的培育基地。我院自1979年起开始招收研究生,并于1995年被批准设立了(药学)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经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批准我院分别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试点工作,以培养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充分融合的复合型人才。2014年,我院与复旦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试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的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生物化工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多元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吸引和选拔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质量,我院从2018年开始试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药学二级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知识;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具有宽厚的专业积累,深入了解和把握药学学科发展动向和研究前沿。应具有拓宽和加深药学及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的能力,能综合利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独立开展有关的研究,具有坚实和熟练的实验技能和动手能力,能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解决药学学科有关的科学问题,能在科学或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二、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制: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硕博连读:经导师推荐,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拟申请硕博连读方式的学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招生名额

2020年我院拟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4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此外,我院是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试点单位之一,与复旦大学药学院、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分别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2020年计划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名(其中10名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名为工程博士研究生),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名(均为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最终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即是国家统招的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且最迟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与学历);已同时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非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后方可报名。

3、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心理健康要求。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亲笔手写书面推荐意见(非亲笔手写推荐信将被视作无效推荐信)。

5、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CET-6成绩 ≥ 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 ≥ 85分;

(3)雅思(IELTS)成绩 ≥ 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被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高校获得过学位。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硕士学位课程的平均绩点必须在3.3(含)以上,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现为定向培养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材料

凡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不论是何种形式,均需要完成以下的报名程序。报考我院与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须同时根据复旦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的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培高校博士生报名手续。

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纸质材料寄送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在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我院网站www.csipi.com.cn后点击“博士网上报名”,进入网报系统后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在非网报时间内报名者(如在网站调试时间内报名的),需要在网报时间内重新报名。

2、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将纸质申请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之前寄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我院根据寄送的纸质材料审核网报信息。材料寄至:

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请注明“博士生报考材料”)邮编:201203

需要寄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申请-考核”制方式,下载)或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方式,下载)。我院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需打印。

(2)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亲笔手写的专家推荐信(下载,请务必正反双面打印)。

(3)本科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需要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或详细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的自我评述(下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报告等。

(5)科研成果和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6)根据我院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下载),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计创新点及其研究风险等,内容尽量全面、详细,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7)本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所在院系开具的证明书(写明预计获硕士学历、学位时间),且必须在博士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所在单位或学校出具的政审表(下载)。

(9)英语水平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

(10)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

(11)报名费缴费凭证。

3、其他

若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报名费(详细要求见下述第七条)

(四)报名及材料寄送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材料寄送时间:2019年11月1日~2020年1月10日


五、初审

(一)报名截止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交导师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导师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被取消申请资格)。导师根据评分成绩和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所有合格申请者全部被推荐)。

(三)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确定复试名单。

(四)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英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英语笔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预计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实验操作、学术报告等综合考核,具体方式由各综合考核组自主确定。

(三)申请者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准备一份PPT汇报材料,汇报时间20分钟,内容须涵盖:(1)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汇报硕士论文的主要内容;其他申请者汇报工作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2)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计创新点及其研究风险等。研究题目自我选定);(3)其他能够证明自身科研工作能力的补充资料。

(四)复试主要考核内容: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在听取申请者汇报的基础上,重点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和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分为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科研能力三个模块,具体考核内容由各综合考核组自主确定。


七、报名费及缴纳方式

(一)报名费200元,考生在完成报名的同时必须缴纳报名费。

(二)缴纳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

开户账号:10012074092144239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京西路支行

(请在备注栏标明博士报名费 + 考生姓名)

(三)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八、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总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九、其他

(一)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院。

(二)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与定向单位、我院签订相关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

(三)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四)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五)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十、奖助学金、学费与待遇

我院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可适当延长年限)。我院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我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月3500元。同时,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立了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覆盖面不低于80%。

我院研究生同时还可享受其他福利或补贴,如非定向研究生的医疗保险、高温费、全年工作日食堂提供免费早餐和午餐(不在总部的部门或培养点提供餐费补贴,此项待遇等同于职工待遇)等,研究生奖助体系和福利待遇体系有助于每一位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zhaokun@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62893799、20572167


十二、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纪检监察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倪老师

电子邮箱:nikaiyang@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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