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年博士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简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 工程”、“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同时也是教育 部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1960 年和 1978 年,学校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全国 重点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和 12 个学院。学校有 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坐落于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学院路,沙河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区。

学校的前身是焦作路矿学堂,始建于 1909 年,位于河南焦作。1931 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 年,学校西迁并与东北大学、北洋大学、北平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 年,焦作工学院复校并于 1949 年回迁焦作。1950 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 学院。1952 年院系调整期间,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的采矿科系调整到中国矿业 学院,学校因此聚集了全国一流的采矿科学技术人才。1953 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 业学院。1970 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 年,在北京学院路原址设立 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恢复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88 年,学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邓 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1997 年,成立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1998 年恢复招收 本科生;2000 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 年 1 月,经中央编制部门批复同意,以“中 国矿业大学(北京)”名义办学。1997 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 年成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建设与发展,始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毛泽东同志发出“开发矿业”的号令。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学校校名。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科研工作并为学校建校 90 周年题词。 胡锦涛同志为学校建校 100 周年发来贺信。110 年来,学校与中国工业化进程同步发展,与人 民共和国一起成长。经过一代又一代矿大人的努力奋斗,学校形成了“明德至善、好学力行”

的校训,铸就了中国能源工业高等教育的一流品牌和独特的精神文化品格。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上级主管部门、能源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矿业与安全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煤炭能源的勘探、开发、利用,资源、环境和生产相关的矿建、安全、测绘、机械、信息技术、生态恢复、管理工程等领域形成了优势品牌和鲜明特色。

学校现有 34 个本科招生专业,有 17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4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 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 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培 育学科,21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矿业工程、安 全科学与工程进入 A+类,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进入 A-类。工程学、地球科学、 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 7 个学科进入 ESI 排名前 1%。矿业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入围“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城市工程地球物理、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学科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各类教职工 1040 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 182 人,

副教授 241 人;博士生导师 211 名,硕士生导师 241 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 80%以上。 教师队伍中,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4 个,中国科学院院士 1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 5名,双聘院士 10 名,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 2 名,阿根廷国家工程院院士 1 名,何梁何利基金 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3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9 人,国家 973 项目首席科学家 5 人; 先后有 7 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2 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3 人 被列入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7 人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 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1 人被评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2 人被评为“全国优秀 教师”,17 人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 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8 人获孙越崎能源大奖,6 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多人荣获国际国内人才奖项及协会、基金资助奖项。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积极构建能源工业精英教育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广大毕业生当中许多人已成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及行业发展的科技精英、管理骨干和领军人物。学校先后有 8 个专业荣获 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8 个专业荣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特色专业项目,采矿工程、 安全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等四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 1 个国家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 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998 年以来,我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国内 外科技竞赛千余人次获奖;先后有 8 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目前全校有本科生 7919 人,硕士生 6001 人,博士生 1310 人。

围绕人才培养的核心任务和国家及行业的战略需求,学校致力于科学研究,提升学校的创 新能力,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科技成果。2001 年至今,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 35 项,省部级科 技奖励 659 项。学校建设了完备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拥有 2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 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 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学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科技进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以校理事会为平台大力推进社会服务,校理事会成员单位发展到 91 家;学校拥有我 国首家以能源与安全为特色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和“中国矿业 大学留学人员创业园”,并与北京市共建能源安全产业技术研究院,组成了学校产学研用及科技

成果转化体系,成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国际化办学。目前,与国内 10 所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联合发起成立“北京高科大学联盟”,与 53 所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签订了校 际合作协议,与百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开展了学术交流;多次举办了国际煤岩学委员会年会、国际有机岩石学年会(ICCP-TSOP)联合会议、行为安全与安全管理国际会 议、国际有机岩石学会(TSOP)年会、国际采矿科学与技术大会、国际采矿岩层控制会议等国际性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日益活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按照“深化改革、强化特色、提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抓住“统筹规划、队伍建设、科学管理”三个关键,积极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工作,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世界一流能源科技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 2020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0 年计划在 50 个专业中招收博士研究生 325 名,其中与煤炭 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培养 10 名,对口支援计划 1 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 名,硕博连读、直 博生考生约 100 名,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约 210 名。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 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 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供参考。

一、招生方式及学习年限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 “申请-考核”制)。我校“申请-考核”制与普通招考将同时安排综合考核(复试),考生报 名时需选择其中一种招生方式报考。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的学制为 4年,本科直博的学制为 5 年。

普通招考考试流程:网上报名-外国语笔试(初试)-综合考核(复试)-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试流程: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复试)-录取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 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 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前 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

5.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定向培养尚在履行合同中的在职人员,报考 非定向博士,须征得在职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在复试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被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6.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报考时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7.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选择“申请-考核”制报考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硕士学位方式为学历教育(即同时拥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2. 外国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中一项:(1)具有至少一项六年内(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英语成绩证明且满足: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 425 分;托福 iBT 网考 85 分以上;雅思6.0 分以上(单项不低于 5.5 分);GRE 成绩 1200 分以上(新标准260 分以上,作文3.0分以上);WSK(PETS5)60 分以上;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2)小语种(日语、俄语) 提供相应水平的成绩证明,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通过二级及以上;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通过一级及以上。(3)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3. 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各学院网站。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的网页(未经网上报名者无效)。报名网址:http://bbk.cumtb.edu.cn/

2. 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1 月 9 日,按照网上要求填报信息,

完成网上报名。必须使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 200 元,支付方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因 考生个人原因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已支付报名费不予退还。

3.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 年 3 月 10 日—3 月 15 日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 普通招考外国语笔试时间(初试):2020 年 3 月 14 日(周六)。

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院路校区(具体地点以考前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 为准)。

5. 申请考核提交材料时间:具体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未按学院规定日期提交申请材料 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6. 综合考核时间:3-4 月(具体时间地点见报考学院网站)

学院

综合考核-笔试

综合考核-面试

001 能源与矿业学院

3月14-15日

4 月中下旬

101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3月14-15日

4 月中下旬

002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4 月中下旬

4 月中下旬

00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4 月中下旬

4 月中下旬

004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3月14-15日

4 月中下旬

005 管理学院

4 月中下旬

4 月中下旬

006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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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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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中下旬

007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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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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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中下旬

008 文法学院

4 月中下旬

4 月中下旬

0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月14-15日

4 月中下旬

7. 学校有权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相关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考生进行解释和证明, 在报名、考试、录取、上学期间的任何阶段发现以虚假材料和信息报考的考生,将被取消相 应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材料提交

1.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相应材料,英语笔试(初试)结束后,进入综合考核 (复试)阶段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普通招考考生通过初试,进入复试可以下载;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以下载)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信息校对表;
(3) 报考学科的专家(教授)推荐书 2 份;
(4) 思想政治情况表;
(5) 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6)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

(7) 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 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8) 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9) 报考非定向的在职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请在网站下载。
2. “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结束后下载相应材料,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日期内向报考

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相关院系公布为准。材料包括:(1)-(9) 项同普通招考;

(10) 六年内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水平证明(TOEFL、GRE、WSK(PETS 5)、雅思、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日语或俄语等级证书等可证明本人外语水平的材料 的复印件,原件在综合考核时进行核验);

(11) 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 果(包括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标准、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获奖、研究 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2000-3000 字)。

(12) 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详见各学院网站。 以上材料需在综合考核(复试)时审查原件,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五、报考及录取类别
1. 非定向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在开学报到前尚不

能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户口可转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全日制 在校学习。

  除专项计划外,学校不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即要求学生脱产且全日制在校学习。

六、资格审查(“申请-考核”制)

1. 各学院将组织专家成立审查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综 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做出评价结论,结合申报导师意见,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

2. 公示: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 日,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前来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七、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形式及各部分成绩权重由各学院自定,重点考查考生 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科研经历及科研学术道德、外语的听、说、读能力。

2. 综合考核(复试)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 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相关规定 执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于综 合考核(复试)时交所报考学院,各学院在综合考核(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 品质进行全面了解。

八、录取

总成绩以综合考核(复试)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及面试所占比例由各学院确定,普通招 考外国语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学院根据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复试)的综合 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 取结果。录取考生于 2020 年秋季入学。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凡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 1 万元/年;非定 向博士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 1.5 万元/年,非定向录取的博士生第一年学业 奖学金均定为二等奖,即 1.5 万元/年。

十、毕业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 研究生,一律回原协议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十一、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2020 年我

校共招收 2 名。
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西部 12 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数民族考生。 招生专业:为我校 2020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 报考条件:除满足博士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考试方式:“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二选一。 材料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相应材料,初试结束后,进入复试阶段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1)《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考生网上下载填写相关项目后持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材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民族教育处(高教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2) 报考博士生信息校对表;(3) 报考学科的教授(专家)推荐书2份;(4)思想政治情况表;(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6)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 (7)应届 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 2020 年 6 月 10 日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网上填 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外国语笔试及综合考核:同各学院安排。

录取: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所有被录取考 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 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 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二)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教研〔2009〕5 号) 的要求,我校 2020 年继续开展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10 人。 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二选一。

(三)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2020 年我校继续开展面向贵州应用技术学院对口支援的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计划招 收 1 名,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二选一,报考 及录取类别为定向博士生。

电 话:(010)62331208 传真:(010)62346931

邮 编:1000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各学院联系方式:

能源与矿业学院

62339053

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

62339131

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

62331052

理学院

62331465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

62339307

文法学院

6233967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62331345

马克思主义学院

62331450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62331743



管理学院

62331251



  1. 招生指标已用完导师名单

  2. 非定向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少骨计划考生登记表


调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