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2007年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及外国籍人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美术学校,有着八十多年的建院历史。是
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美术专业人才的高等美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累深厚,学院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环境和设施。是国家美术教育与艺术创作、研究的中心,在国际上有广泛的影响。
2007年我院继续面向港澳台及地区及国外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培养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
理论,从事美术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美术专门人才。基准学制三年。

一、报考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华侨;或外国籍人士;
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报考类别仅限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手续

 1、报名:面报、函报均可。
函报时间: 2006年10月20 — 30日
报名材料须用特快专递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以收到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
面报时间: 2006年11月10 — 14日
2、面报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①港澳台考生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 华侨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返乡证复印件。外籍考生交本人护照复印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文凭(相当于国内专科毕业证
书)复印件;
③外国籍考生交HSK汉语水平考试有效证书(报考绘画、雕塑、设计、建筑专业者须达到6级,报考理论专业者须达到8级)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④港澳台侨考生交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招生办公室备有也可学院网上下载);外籍考生交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招生办公室及留学生办公室备有也可学院网上下载);
⑤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密封);
⑥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一寸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⑦体格检查报告;
⑧考生需交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以备专业初审之用,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a.报考中国画、造型基础研究、版画、雕塑、壁画、设计、建筑方向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
b.报考油画方向考生需交创作、油画、素描作品照片共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报考“实验艺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作品照片8 张或作品方案1件以上;
c.报考“美术史论”方向考生交本人论文一篇;
d.报考“设计艺术理论”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
e.报考“美术教育学研究”方向考生交论文一篇及艺术设计/绘画/雕塑作品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
f.报考“实验动画和动画艺术方向”的学生,交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及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一篇短小的,1000字左右的剧本故事。
说明: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下旬在学院网上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准考证不寄发,准考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看考场时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初审不合格者,不发准考证。
查询网址:   http://www.cafa.edu.cn
4、报考费:港、澳、台、华侨考生报考费人民币600元;外国籍考生报考费人民币800元(约100美元);报名时一并交付,交付后一律不退。

三、考试

1、考试日期:2007年1月20—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本院。
3、考试方式及要求:①不分初复试,所有入学考试科目在同一时段内进行。不单独安排。
②港澳台侨考生免考政治;外国籍考生免考政治、外语,其它考试科目与中国大陆考生相同。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费:港、澳、台湾、华侨学生:每人每学年需缴纳人民币20000元(理论专业18000元);
外国籍学生:每生每学年需缴纳人民币45000元(约合5600美元);
住宿:在公寓住宿的学生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

五、录取:择优录取。我院于5月初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学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政编码:100102 
学院网址: http://www.cafa.edu.cn 
联系电话:010-64771059/64771056(招生办公室)     传真:010-64771056
          010-64771019(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人:钟  平   铁长胜

中央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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