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教育教学资源情况,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就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报名条件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品德良好;

  2.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3.本科期间总成绩绩点不低于2.0;

  4.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计划与专业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15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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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均须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注册报名(http://zs.csust.edu.cn/recruit/detail/enroll_apply),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同一学生在系统内不能重复报名,请系统生成报名表后立即保存,并打印《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材料寄送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加封面: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由在读高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所在院系签字盖章。考生应确保提交的纸质《报名登记表》内容与系统中最终填报信息须完全一致。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大学期间总成绩表(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体格检查表。考生应按照户籍所在省份关于2020年高考报名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不早于2020年7月10日。体格检查表须提供原件,体检表参考格式见附件1。

  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

  邮编:410114

  收件人: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贺佐杰

  请在信封注明“第二学位报名”,所有寄送材料不退还考生。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20日。

  报名材料收止日期:2020年7月23日(以学校签收日为准)。

  五、审核与考试

  (一)报名资格审核

  招就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于2020年7月25日前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请考生务必确保按要求填写、寄送报名材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未按要求经推荐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报名材料不全等予以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

  (二)考试方式与时间

  考试主要方式为面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面试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由各专业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学校本科生招生网通知。

  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本科期间总成绩绩点折算平均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绩点计算按《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7〕1号)的方法进行,见附件2。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

  学校将于8月3日前公布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成绩公示期内向长沙理工大学招就处提出书面申请复核,学校批准后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七、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八、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九、培养与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机制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严防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731-85258529)。

  十一、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就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校不收报名费,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四)招就处网站:http://zs.csust.edu.cn

  (五)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

  邮编:410114

  单位名称:长沙理工大学招就处

  (六)本考试办法由学校招就处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附件:

长沙理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docx长沙理工大学课程成绩绩点计算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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