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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研究生调剂信息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要 求。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调 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初试科目应与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须相同。
4、学术学位可以调剂到相应专业学位,但各专业学位不得 调入学术学位。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 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参加单独考试的 考生不得调剂。
6、各专业调剂初试外国语科目须为英语,个别专业可以是 俄语;拟调剂到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 与工程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学。拟调剂到金融、应用 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科目须有数 学或经济学联考(396 或 395)。
7、我校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调剂。
二、接收调剂专业
除统计学(理学)、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外,我校其余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有调剂名额,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及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
5 月 20 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 登录。系统登陆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2、查询缺额
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 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
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 愿。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超过 36 小时)不能进行 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复试通知并 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5、接收待录取通知
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将通 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 确认是否接收“待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 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待录取通知。
四、其它说明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我校不开展“预调剂”工作,不需要提前提供个人考研相关信息。
2、我校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二区“B 类考 生”分数线。
3、在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招生学院会制定本学院相关专业的调剂政策,请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注意拟申请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