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天津医科大学考研信息网,天津医科大学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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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21年6月申请学位人员提交学位信息的通知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我校使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申请学位人员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

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30日

二、系统使用说明

1.学位申请人须本人登录系统,核对、录入个人信息。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经由天津医科大学信息门户(http://my.tmu.edu.cn/new/index.html)登录,在打开页面中点击“(研究生)研究生系统”。

信息门户用户名为学号,如无法登陆,本人上传一卡通、身份证照片至学校网信办邮箱(tmuvpn@tmu.edu.cn)重置密码,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重置密码。

2.学位申请人填写申请学位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信息。

3.导师单位科教科/教学办老师审核信息后上报。

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拟于2021年6月申请博硕士学位人员(统招博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硕士学位学员、往年毕业此次申请学位人员)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学位信息。此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还应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填报学位信息(具体通知将于5月下旬发布)。

2.导师单位请于5月17日前将申请补授学位的往届生名单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ueweiban@tmu.edu.cn),涉及到申请人开通学位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分委会等事宜,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视为该单位本次无补授学位人员,逾期将不再受理。

3.学位信息采集页面中“攻读本学位前户口所在省市”为必填项,部分信息已要求申请学位人员在前期完善学籍信息时核对,原则上不予更改,如仍需变更,由导师单位收集所有需更改信息后,填写《学位采集信息更改汇总》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ueweiban@tmu.edu.cn),每个导师单位仅可在系统开放时间内更改一次,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学位信息中没有照片的统招生,请从学信网下载照片,并用身份证号命名后提交至导师所在单位科教科,科教科汇总后与学位办联系并统一于5月19日发送学位办邮箱。

4.导师单位科教科/教学办老师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打印《学位信息表》,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交到导师单位科教科/教学办,导师单位确认审核无误,如后期学位信息上报出现错误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

5.学位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信息表》,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3日

2021年上半年天津医科大学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导师单位科教科或教学办老师用).doc

2021年上半年天津医科大学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学位申请人用).doc

学位采集信息更改汇总.xlsx


调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