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关于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的通知
我校已于2020年5月27日前由各二级学院电话通知或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短信息给拟录取考生。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因落实工作等个人原因而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录取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或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科老师,否则这种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发公函告知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其不能正常学习或工作等不良后果自负。
按相关文件规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和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与定向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下载)一式三份以快递方式寄至或由本人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二、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
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必须将以下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至或由本人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一)应届生“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应届少数民族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二)非应届“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的《南宁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下载)一式三份。
三、通讯方式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邮编:530001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