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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4-09-05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80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均为3~5年。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

  (3)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2013级优秀在学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学院书面同意。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2) 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3)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时间

  公开招考:2014年12月初~2015年3月中旬,具体报名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另见通知。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auat.edu.cn准确录入报名数据及个人资料,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博士生报名申请表(申请表由所报考导师、招生学院签署同意意见有效);

  (2)网报信息采集卡(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

  (3)报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主管部门盖章有效;应届硕士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盖章有效);

  (4)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所在单位盖章有效);

  (5)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6)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7)政治审查表和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有效);

  (8)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

  (9) 报名费200元,跨门类报考考生还需缴纳200元加试费用;

  (10)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还需向研招办提交报考条件5中所列材料的原件及证书,并交纳专家评议费300元,由我校聘请两名以上专家评议,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考生可将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通过邮局将报名费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但考生必须于考试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3、所有考生需在考试前2日内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照相,并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科目包括:自然辩证法(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跨门类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试时间:2015年4月(具体安排于2015年3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将在初试分数线划定后进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其他测试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2015年5月(具体安排于5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八、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同时结合年度招生名额择优录取,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九、学费及(助)奖学金

  1、学费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分学年收取。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年限计收学费;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制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计收学费。

  2、奖(助)学金

  学校的各项奖助学金均向非定向研究生倾斜。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资助范围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资助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 30000 元。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

  (4)学校设有20余项企业奖学金。

  (5)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论文奖,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兼职岗位。

  (7)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提供"三助"岗位,指导和协助办理贷款。

  十、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

  十一、毕业分配

  非定向博士生需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回原单位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xauat.edu.cn)。

  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导师查询空间"中查询

  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710055                 联系人:宋蕊

  联系电话: (029)82202244           E-mail: xjdyzb@163.com

  各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土木学院 张老师 82207610
建筑学院 王老师 82202742
环境学院 郭老师 82202520
管理学院 苏老师 82201563
材料学院 杜老师 82205328
冶金学院 姚老师 82202937
机电学院 郭老师 82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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